生育保险不单单是指对女职工生育子女所花费的生育手术费、住院费等费用的补偿,还应当包括通过建立社会生育基金的方式,对女职工在规定的生育假期内因未从事劳动而不能获得工资收入的补偿。那么个人怎么办理生育保险呢?
人怎么办理生育保险
1、生育保险的适用范围?
行政区域内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各类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生育保险。
2、怎样缴纳生育保险费?
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0.7%缴纳。
3、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有哪些?
符合国家和自治区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其单位参加了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了生育保险费,才能依法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待遇有:一是女职工生育,依法享受产假或休假;二是职工享受的生育津贴;三是职工享受医疗服务。
4、哪些费用应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出?
(1)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
(2)女职工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
(3)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4)国家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如何办理
1、参加生育保险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怎么计发?
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本人上年度的缴纳社会保险费核定的月缴费基数计,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1)顺产津贴=(上年度参保职工本人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30天)*享受生育产假的天数
(2)难产津贴=(上年度参保职工本人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30天)*享受生育产假的天数
2、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生育后,怎样办理报销手续?
生育职工个人或家属凭下列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1)生育职工单位证明;
(2)县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或死亡证明);
(3)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4)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证明;
(5)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结算单;
3、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后,怎样办理报销手续?
《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的职工个人或家属凭下列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1)施行计划生育手术职工单位证明;
(2)职工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手术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结算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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