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有一个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三)婚后五年以上不育,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四)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
(五)从边疆调入本市工作的少数民族职工,调入前经当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六)兄弟二人或者二人以上均系农村居民,只有一对夫妻有生育能力,又只生育一个子女,其他兄弟不收养他人子女的;
(七)男性农村居民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并书面表示自愿赡养老人的(女方家姐妹数人只照顾一人);
(八)远郊区县农村居民,夫妻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一方残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九)在深山区长期居住并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女孩,生活有实际困难的
另外,有其他特殊情形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的,需经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鷿杏中国计划生育新政策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间隔不少于四年,或者女方年龄不低于二十八周岁
第十九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机关团体诿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
(三)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四)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女儿,男到女家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只适用于姐妹中一人);
(五)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六)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是少数民族并具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七)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八)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九)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丧偶并已生育两个子女的;
(十)已生育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以上是2013最新计划生育新政策的介绍。国家颁布计划生育新政策有利于提高生育水平,控制人中老龄化的发展,稳定人口年龄结构。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征收社会抚养费 征收标准按夫妻实际总收入计算
不符合以上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子女的,将对违法生育的夫妻征收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按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的夫妻双方实际总收入计算,其中:农村居民实际收入低于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以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城市居民实际收入低于本县(市、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以本县(市、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具体征收标准如下:
(一)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其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
(二)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未达到规定的再生育年龄或生育间隔提前再生育子女的,每提前一年按照其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四十征收,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三)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其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四)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量按违法多生育子女的标准征收;
(五)因实施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谎报婴儿死亡或遗弃、买卖、残害婴幼儿后违法生育的,按违法多生育子女征收标准的二倍征收。
由县级计生部门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征收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受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征收。设区的市属农(林、牧、渔)场的计划生育机构,可以依照《条例》的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委托,应当按法定程序办理《征收社会抚养费授权委托书》,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征收社会抚养费。
流动人口违法生育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由生育行为发生地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征收;生育行为发生地未发现的,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地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征收。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从2007年开始,数家官方的研究机构就已接受国家人口计生委的委托,就生育政策的进一步调整完善展开调研。2010年1月6日,国家人口计生委下发的《国家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思路
(征求意见稿)》提到要稳妥开展实行'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家庭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政策试点工作。”
关于启动单独二胎”政策,当时占主流意见的是三步走方案”:即从2011年开始,首先开放东北地区及浙江等省试行单独”二胎政策;第二步,放开京沪等省份;第三步,在十二五”(2015年前)内,实现全国全部放开'单独'生育二胎”政策。
这一方案,曾得到原国家人口计生委主要领导的支持,在2010年下半年经过修改微调后曾提交国务院。
如果是政策允许生二胎的话,当事人须在妊娠前向单位提出申请,再由单位向所辖办事处计生办提出申请。申请时须同时提交具备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证明;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再婚的须提交离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生育情况证明等。对符合生育条件的申请人,相关部门应在30日内给予发放生育证。
所需证件:
1、本人(女方)户口本;
2、本人(女方)身份证;
3、结婚证(任意一方的均可);
4、一寸照1张(可有可无)。
备注:不一定非得本人去,本人如不能亲自去的,也可把所有证件邮寄给亲属,托其代办。
程序:
1、先带着所有证件,到户口居住地所在的街道居委会(或社区)。告诉他们,你现在居住在某市,但户口仍在这里。需要他们开一个初婚初育证明,还有张介绍信(凭该介绍信去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备注:这个初婚初育证明,可千万少不得——这个就是你的准生证。其实就是让街道居委会的人,用该单位的信签纸,写证明你是该辖区的人,哪年结的婚,最重要的是,一定要写上初婚初育”这四个字。
2、办好以上手续后,再带齐所有证件,到户口居住地所在的计划生育办公室。
你把所有证件及前面办的一个证明和介绍信交给负责人,她会给你一张表填,填好后,她一并把介绍信也收走,换成一个绿色的本本给你——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本来这个本本上要贴照片的,但我不知道,没带,那人也就算了,所以这个照片不是很必要的)
好啦,这两样东西一拿到,你需要在户口所在地办理的事情就算搞定了,接下来就是你们现在居住城市要办的事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