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生育间隔”主要指可生二胎的夫妇,生育第一个孩子到生育第二个孩子间隔的时间。
2013年6月3日, 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日前通过《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修正案取消了原定的女方再育必须年满30岁”的规定。这样,符合二胎生育条件的夫妇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二胎生育时间。
而在此之前,已经有20多个省份早已经取消了生育间隔:
取消生育间隔时间表:
2002年 吉林、江苏
2003年 上海、海南
2006年 甘肃、新疆、
2007年 湖南、浙江、山西
2008年 内蒙古
2009年 陕西、江西
贵州、广东、湖北
2011年 安徽
2012年 广西、福建
2013年 山东
变相”放开生育间隔
北京、河南、四川、天津、辽宁、重庆、河北
其他情况
西藏:1985年,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西藏人口发展的实际状况,提出在藏族干部职工中提倡计划生育,鼓励一对夫妇有间隔地生育两个孩子;但没有对占全区总人口77.4%的农牧民实行计划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