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二胎的政策落实后,相信符合政策的爸爸妈妈都非常开心,但是单独二胎是否能享受到国家的生育津贴也是她们最关心的问题。那么,二胎有生育津贴吗?生育保险的基础知识又是怎样的呢?想了解具体内容的女性朋友,赶快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二胎有生育津贴吗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4)难产假
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
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6)流产假
怀孕不满2个月15天;
怀孕不满4个月30天;
怀孕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
怀孕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生育保险基础知识
1、生育保险的适用范围?
行政区域内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各类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生育保险。
2、怎样缴纳生育保险费?
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0.7%缴纳。
3、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有哪些?
符合国家和自治区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其单位参加了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了生育保险费,才能依法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待遇有:一是女职工生育,依法享受产假或休假;二是职工享受的生育津贴;三是职工享受医疗服务。
4、哪些费用应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出?
(1)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
(2)女职工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
(3)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4)国家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5、参加生育保险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怎么计发?
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本人上年度的缴纳社会保险费核定的月缴费基数计,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1)顺产津贴=(上年度参保职工本人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30天)*享受生育产假的天数
(2)难产津贴=(上年度参保职工本人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30天)*享受生育产假的天数
6、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生育后,怎样办理报销手续?
生育职工个人或家属凭下列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1)生育职工单位证明;
(2)县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或死亡证明);
(3)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4)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证明;
(5)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结算单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