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二胎政策的发行,每个地区都相继发行当地的二胎新政策,那么在深圳,深圳二胎新政策有哪些呢?接下来,小编将为你介绍一下深圳二胎新政策吧,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深圳二胎新政策
(一)生育必须按计划进行。一对夫妻只生一个孩子,符合《深圳计划生育条件》规定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禁止生育第三个孩子。
(二)国家工作人员(含招聘干部,下同)、企事业单位职工、城镇居民生育第二个孩子,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经县级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组鉴定,第一个孩子有非遗传性残疾或有其他严重生正是缺陷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2、婚后5年以上不孕的,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确诊为不孕症,按照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又怀孕药孕的;
3、一方再婚前只有一个孩子,另一方无子女的;
4、夫妻双方均系归国华侨或在我省定居的台湾、香港、澳门同胞只有一个孩子的。
(三)夫妻双方均为农民除适用以上规定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五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
1、夫妻一方两代系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
2、夫妻一方系烈士的独生子女或二等乙级以上残废军人只有一个孩子的;
3、男到独女家结婚落户只有一个孩子的;
4、同胞兄弟二人或二人以上均系农民,只有一个有生育能力,且只有一个孩子,其他兄弟未收养孩子的。
夫妻双方系农民,只有一个女孩,确有实际困难,可以照顾生育第二个孩子。
(四)夫妻中女方是国家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城镇居民,男方是农民的,适用上述条件第二大项规定:女方是农民,男方是国家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城镇居民的适用第二大项和第三大项(一)、(二)项的规定。
(五)民族乡除适用以上规定外,夫妻双方均系少数民族,一方是农民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夫妻均系农民,双方或一方是少数民族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
(六)符合条例规定生育第二个孩子的,生育间隔必须在4年以上,生育妇女的年龄超过29周岁,生育第二个孩子的间隔时间可以缩短为3年。
产假是生育保险里面包括的一部分,每个地区的产假可能吧、会有所不同,现在就给大家看一下深圳地区2014年有关产假的最新规定:
1、单独二胎女职员享有正常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单独二胎女职员属于难产,则在正常产假基础上增加30天。
3、单独二胎女职员生育多胞胎,则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单独二胎女职员不能享受30天晚育假期。
5、单独二胎女职工不能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不能增加产假35天。
6、单独二胎男职员不能享受10天陪产假。
2015放开二胎政策
由于生育率低,国家人口规划指出要完善生育政策。在低生育率和人口老龄化加速的社会大趋势下,有学者赞同或明确支持逐步放开二胎政策。在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变的前提下,日趋灵活的人口政策将有助于缓解中国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压力。
一项受到学界一定认同的测算显示,如果2015年全国城乡统一放开“单独二胎”,则每年多出生的人口将比现在增加100万人左右,超过200万人的可能性很小。
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发布的《人口形势的变化和人口政策的调整》报告特别提出,近期生育政策的调整方案应该是在全国分步实施放开“二孩”。第一步,在城市地区和严格执行一孩政策的农村地区即刻放开二胎;第二步,2015年,在实行“一孩半”(即有的地区第一胎为女孩的夫妇可以生二胎)政策的地区放开二胎,实现全国全面放开二胎的目标。
专家研究认为,分区域分步分开二孩,可以避免同时全部放开二孩带来的人口大起大落式的剧烈变动,也可避免放开“单独”(即夫妻双方一方是独生子的可生二胎)带来的花费时间较长、贻误时机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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