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哪年开始?1982年宪法第25条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后被确立为基本国策,推行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2013年开始,部分地区开始实行单独二胎政策。
计划生育哪年开始
计划生育是指有计划的生育子女的措施,实行计划生育是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物质资料生产与人类自身再生产应该相适应的原理,结合当时中国国情而制定的决策。20世纪70年代初以来中国政府开始大力推行计划生育,于1982年3月13日成为中国一项基本国策。计划生育政策是指由国家制定或在国家指导下制定的规范育龄夫妇生育行为(包括生育数量和质量)的准则。
为了使人口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协调,20世纪70年代起中国开始大力推行计划生育政策。1973年成立了计划生育领导小组,1974 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经要求切实落实计划生育工作。1978年,我国宪法第一次写入计划生育的内容,规定:“国家提倡和推行计划生育”。国家多次强调把 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放到抓“一对夫妇最好生一个孩子”上来,这是解决我国人口问题的一项战略任务。1982年宪法第25条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其后计划生育政策被确定为基本国策并公布施行。
生育政策:推行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下列特殊情况之一者,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县级(含县级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可按人口计划及间隔期规定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计划生育是我国一项基本国策吗
计划生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通过行政手段控制公民生育,对中国人口实行计划管理的人口控制政策。
正胡耀邦同志在十二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在党的代表大会上,把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工作提高到基本国策的高度, 这是党中央采取的一项十分重要而正确的战略决策,不仅符合马克思主义的人口理论,而且也是由我国人口的现状和特点决定的。认真贯彻这项国策,对解决我国人口问题,对实现工农业生产总值翻两番,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以及以后更大的发展,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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