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那么,有很多读者朋友有疑问了,产假遇节假日顺延吗?对此,广东省人社厅表示,婚假、产假应一次性连续安排,遇法定节假日不顺延。
产假遇节假日顺延吗
为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国家出台政策法规,保障劳动者享有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年休假,以及婚假、产假等假期。但值得注意的是,不是所有假期遇到法定节假日都可以顺延。
产假,是指在职准妈妈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广东省人社厅表示:按照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方面的有关规定,婚假、产假、看护假的假期原则上应一次性连续安排,假期内遇公休假日的,均不另加假期天数。也就是说不能累积顺延假期。
1、根据最新的产假规定为:女职工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98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83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晚婚晚育产假。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的初婚为晚婚。晚婚晚育的增加产假情况,新劳动合同法没有具体规定。具体实施情况各地不一,一般是0—30天不等(注:有些地方没有晚婚晚育产假),建议参照当地计划生育条例。
相关假期的待遇规定
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二、产前假,工资按照八成发。
三、产假领生育生活津贴。
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权利受到侵害时,女职工可采取下列方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向企业主管部门或劳动监察部门申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依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有权向所在单位 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该单位所在地区、县劳动部门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 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应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之内。
3、对劳动行政部门处理决定或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需要注意的是:
1、产假90天是包括双休日和国定假日的。
2、晚育假30天是包括双休日,但不包括国定假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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