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计划生育条例

  对于不同的地区计划生育的情况有一些不同,而且不同的计划生育条例给人们也造成了很大方面的影响,要提早进行相关方面的了解,这样可以减少人们对一些事情的及时处理,那么湖南省计划生育条例是什么呢?

湖南省计划生育条例

  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对《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第四条第一款修改为:“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

  二、第十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聘用已婚育龄流动人口或者将房屋出租给已婚育龄流动人口的”

  三、删去第十九条。

  四、第二十三条改为第二十二条,第三款修改为:“不符合法定生育条件怀孕的,”

  五、第二十四条改为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修改为:“患有不孕(育)症的夫妻可以依法选择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生育子女。”

  六、第二十六条改为第二十五条,第(二)项修改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集体经济收益、征地补偿费时,”第(三)项修改为:“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实际情况。”

  七、第二十八条改为第二十七条,修改为:“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农村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或者生育两个女孩的父母,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采取政府、集体、个人共同出资的形式,为其办理养老保险。

计划生育条例的新变化

  1、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巩固和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推进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着力解决办证难问题。推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

  2、深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全国“一盘棋”机制建设。加强集贸市场、产业园区等流动人口集中区域的服务管理工作,加强社区网点建设,强化区域协作。完善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机制,发布《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做好流动人口社会融合项目试点工作。

  3、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力度。完善区域协作机制,加大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工作力度。推动村规民约修订,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和“圆梦女孩志愿行动”,维护计划生育女孩家庭合法权益。

  4、推进计划生育家庭民生建设。扩大幸福家庭创建活动试点范围,实施“新家庭计划”。开展“中国家庭发展追踪调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社会关怀工作,推动国家层面利益导向政策提标扩面。积极推进“健康老龄化”。

精彩推荐:

计划生育 生男生女早知道 结婚证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准生证办理流程 如何快速怀孕生双胞胎
办假准生证违法吗 准生证丢了怎么办 结婚后怎样快速怀孕
2024-12-19 08:09:16

Related Articles

计划生育条例

计划生育条例 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文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宪法还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是中国第一部以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为主要内容的基本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于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2001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三号公布,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这部法律的

辽宁省计划生育条例

很多家庭在计划这生孩子的同时,还要特别的关注当地计划生育政策的问题.尤其是现在国家发布计划生育新政策,对于想要孩子的家庭更应该要注重.那么,辽宁省计划生育条例包括哪些呢? 辽宁省计划生育条例 昨日记者采访中了解到,辽宁省关于放开"单独二胎"相关细则还未出台,但随着国家相关政策的出台,我省也将尽快制定并出台相关细则. 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2年我省出生人口27万人,出生率6.15%.死亡人口28.7万人,死亡率6.54%.人口自然增长率-0.39%.2011年我省出生

吉林省计划生育条例

计划生育的政策在我国是很严格的,而且在不同的地区由于地区的情况不同,往往计划生育的政策情况有一些不同,这对于当地的人们来说,对于条例的了解往往产生了很大的困扰,那么吉林省计划生育条例是什么呢? 吉林省计划生育条例 <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经2002年9月27日吉林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6月18日吉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改.2011年7月28日吉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修

杭州计划生育条例

目前我国的生育政策有一些的变化,这对于首次怀孕的人们,和一些二胎的人们来说,对于计划生育政策的了解是很迫切的,但由于计划生育政策在不同的地方,规定的情况有所不同,那么杭州计划生育条例是什么呢? 杭州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七条 鼓励公民晚婚.晚育.男女双方按法定婚龄推迟三年以上依法登记结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第十八条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本条例规定的条件,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严禁不符合法定条件者生育. 第十九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

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

随着时代的步伐,让众多家庭的生活中开始有着很大的压力,尤其是国家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的政策,让很多的家庭都面临压力的困扰.直至国家发布计划生育新政策之后,很多家庭都探讨着二胎的计划.那么,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内容有哪些呢? 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具有本省户籍或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居住的公民. 第三条 实行计划生育是基本国策.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宣传教育.技术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

深圳计划生育条例

相信很多人都知道,由于每个省份和地区都不一样.所以,相关的计划生育新政策都会有所差异.所以,准妈妈们在计划生育的情况下,一定要事先的进行了解清楚.那么,深圳计划生育条例有哪些内容呢? 深圳计划生育条例 深圳市计划生育条例也就是<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是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制定的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经2012年10月30日深圳市五

广东计划生育条例

2014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的最大变化是将"单独二孩"纳入条例中.具体政策是这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1.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或者第一胎双胞胎(含多胞胎)子女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2.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3.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

各省计划生育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由于各地区情况不同,各省计划生育条例依据宪法和计划生育法制定,具体规定有所出入.具体情况可上网或到当地计生部门查询.

计划生育条例调整

2014年我国计划生育新条例最大的变化就是开始实施"单独二胎"政策,更准确地说是"单独两孩"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单独两孩"是指夫妻双方一人为独生子女,第一胎非多胞胎,即可生二胎.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表示,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落实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全国不设统一的时间表,将由各省(区.市)根据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