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病的治疗原则是尽早诊断,及时治疗。出生后一旦确立先天性髋关节脱位的诊断,应立即开始治疗,可望获得一个功能接近正常的髋关节。治疗开始时的年龄越大,效果越差。
一、保守治疗
1、手法复位和各种夹板、石膏固定:手法复位后,对年龄在1岁以下的患者可应用各种可调式夹板或支具固定;而对1岁以上的患者,由于年龄较大,复位易活动且力量较大,造成夹板与支具不稳而发生脱位,需用石膏固定2~3个月后再改用夹板或支具固定。若可实现手法复位,为防止股骨头缺血性坏死的发生,一般要采用以下各种措施加以预防。
首先,要进行复位前牵引,以克服髋关节周围软组织挛缩,使肌肉松弛,以减轻复位后头臼间的压力。通常行悬吊皮牵引,对年龄2~3岁的Ⅲ度脱位者亦可选用骨牵引,一般牵引2~3周。
其次,切断内收肌。旋股内动脉走行于内收肌与髂腰肌之间,当处于蛙式位时,此动脉受压而影响股骨头血供,因此切断内收肌不仅可克服内收肌挛缩,对防止股骨头坏死也有一定作用。
第三是在全身麻醉下轻柔手法操作。全身麻醉后肌肉松弛,有利于复位,但手法要轻柔,应采用一次复位的原则,即一次复位未获成功,切忌反复进行整复,这样会使股骨头反复创伤,所以对一次复位未成功者,原则上应手术治疗。
第四,用人位(human position)固定法,即从外展、外旋90°起,逐渐内收至发生脱位的角度,这两个角度间为安全范围,选择这个角度的中间值。如外展、外旋90°,内收至60°时发生了脱位,其安全范围为30°,故人位为外展、外旋75°位。
Ramsey指出,其安全范围与内收肌挛缩程度有关,挛缩程度越重,安全范围越小。人位有利于预防股骨头缺血性坏死的发生,一般需固定6个月。
2、影响复位的因素:影响复位成功的因素较多,主要有:
(1)髂腰肌挛缩横过关节囊前方,使股骨头与髋臼分离,久而久之使关节囊粘连,甚至形成葫芦状关节囊,或形成皮鼓状覆盖着髋臼口,因此复位难以实现。
(2)盂唇过大,阻塞了髋臼,影响股骨头的复位。
(3)头臼不相称,通常是髋臼过小、过浅,包括圆韧带过长、增宽,影响了股骨头的回纳,造成复位失败。
(4)复位后髋关节发育的观察:股骨头与髋臼同心,创造了髋臼三角软骨与股骨头骨骺发育的基本条件。一般来说,复位后股骨头发育较快,经观察,复位后1~2年内两侧股骨头发育相等,达到正常水平。
二、手术治疗
1、Salter骨盆截骨术:Salter手术除了使股骨头复位之外,主要是使异常的髋臼方向变为正常的生理方向,相对增加了髋臼深度,使股骨头与髋臼达到同心。
适应证:年龄在1~6岁的髋关节脱位者,包括手法复位失败者。髋臼指数应在45°以下,股骨头大小应与髋臼基本适应。
2、Pemberton髋臼成形术:Pemberton髋臼成形术是通过髋臼上缘上1~1.5cm平行髋臼顶斜坡进行截骨,将髋臼端撬起向下,改变髋臼顶的倾斜度,使髋臼充分包容股骨头,使髋臼达到正常形态。
适应证:年龄超过7岁,或6岁以下髋臼指数超过46°者可选用本术式。
3、股骨旋转截骨术及股骨短缩截骨术:股骨旋转截骨术适用于前倾角在45°~60°以上者,应与上述手术同时进行。一般于小转子下截骨,通常用线锯,截骨后近截骨端内旋或远截骨端外旋,用4孔钢板固定,但要注意矫正不要过度。
股骨短缩截骨术适于年龄偏大,Ⅲ度脱位,特别是术前牵引未到位者,亦在小转子下截骨,短缩2cm左右,也可同时矫正前倾过大,然后也用4孔钢板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