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国家卫生计生委法制司司长张春生,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司长杨文庄介绍实施全面二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王培安表示,全面二孩政策出台的条件成熟、时机适宜,中国必须长期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
1.元旦前生二孩要罚吗?
已处罚的不能“翻烧饼”
有记者问,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后,社会抚养费制度会不会进行改革?之前违法出生的二孩是不是要继续征缴社会抚养费?
杨文庄表示,社会抚养费是依法确定的与计划生育配套的制度,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后,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也就是2015年1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规定,社会抚养费作为政策外生育的一项限制措施仍需继续坚持。根据中央《关于实施全面二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我们将进一步完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制度,加强监管,指导各地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加强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把这项政策落实好。
杨文庄说,生育政策的调整必然会产生法律衔接上的一些问题,如何处理好这些衔接的问题,必须坚持法治的精神,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对于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之前,也就是2016年1月1日之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已经依法处理完成的应当维持处理决定,不能“翻烧饼”;尚未处理或处理还不到位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由地方人大、政府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办法,依法妥善处理。因为国务院的社会抚养费办法是一个原则性的规定,具体征收的对象、征收的标准、征收的数额都是由地方政府和人大依法确定的,所以处理好这个衔接问题,要由地方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