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产妇,是指年龄在35岁以上第一次妊娠的产妇。一般来讲,高龄产妇的胎儿宫内发育迟缓和早产的可能性较大。具体表现是:早产儿或足月新生儿的体重低于同孕周龄的正常儿,不明原因的死胎也增多,先天性畸形率也相对增加。因此,应特别注意产前监测和检查。
35岁以后怀孕的危害主要有以下两点:
1、对母亲的危害,易患妊娠高血压、先兆子痫等疾病;因高龄生育,关节韧带组织弹性差,子宫易出现宫缩无力导致难产;易发生产后感梁及产后贫血;易造成身体衰弱。
2、对孩子的危害,女子到了中年,其坐骨、耻骨、骼骨和骰骨相互结合部基本已经骨化,形成了一个固定的盆腔。因此,当胎儿产出时容易导致生产困难,致使产妇本人发生各类并发症的危险性大为增加;同时也极容易致胎儿滞留宫内引起胎儿窘迫症。这种窘迫症对胎儿的威胁性,轻者影响胎儿心脑缺血缺氧,甚至导致不可逆性脑损伤,重者窒息致命。分娩时易出现新生儿损伤;易发生新生儿窒息;畸形儿发生率增加。
高龄初产妇应提高自我警觉性,不要"临时抱佛脚"。即在妊娠的初期直到临产,随时都应该意识到可能发生母胎病理性变化的意外,定期到有条件的妇产科进行母胎监护和必要的防治措施。
1、怀孕前后做好产前诊断,判断胎儿有没有染色体疾病。
2、妊娠期间,经过特定检查,如确诊为严重畸形儿或母体因严重并发症不能继续妊娠,否则危及孕妇生命者,应当机立断,中止妊娠;如果妊娠后期,胎儿没有致命畸形且有存活的可能,应提前行剖宫产术,可确保母婴的安全。
3、在临产将近时,应提前住入医院妇产科,具体提前一周或两三周,应视个人情况而定,切实做好产前监护,必要时及早行剖宫产较为安全。
大龄准妈妈必要的检查
1、超声波检查
一般需要做两次,分别在12周和20周的时候进行。这项检查可用来进一步确定怀孕日期及任何发育异常的情况,如腭裂、脏器异常。
2、绒毛及羊水检查
在11周左右,用一根活检针通过宫颈或腹壁进入宫腔到达胎盘位置,取出少许绒毛组织,进行检查。
也可在16周左右,在麻醉的状态下,以针头穿刺的方法,取羊水、收集胚胎脱落细胞,进行检查。这些都是很准确地检测胎儿是否异常的方法。
3、甲胎蛋白检测
在16—20周进行,是一种无危险的血样检查,测定血液中用甲胎蛋白水平,可发现神经缺损、Down综合征、肾脏和肝脏疾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