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历了迅速从高生育率到低生育率的转变之后,我国人口的主要矛盾已经不再是增长过快,而是超低生育率水平、人口老龄化、出生性别比失调等问题。生育政策的调整,可以缓解20年之后的高度老龄化局面,使总人口变化更加平稳。所以,我国的人口政策亟待转向,尤其是生育政策应该调整—全面放开二胎政策。下面则为大家介绍山东2015计生政策二胎的相关情况。
山东计生二胎新政策的拟定内容
第一条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城镇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三)夫妻结婚5年以上,因患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经治愈要求生育的;
(四)一方或者双方是再婚的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子女的。
第二条夫妻双方是农民,除适用第一条规定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第一个孩子是女孩的;
(二)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是少数民族的;
(三)男到独生女无儿户家结婚落户的。
第三条夫妻双方都是少数民族的农民,两个子女中有一个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第四条夫妻双方是农民,由政府统一安排转为城镇居民的,自转为城镇居民之日起五年内,适用本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夫妻双方是农民,通过其他方式转为城镇居民已经领取生育证并怀孕的,生育证继续有效;未怀孕的,不适用本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
以上是计生二胎新政策的相关内容,但是,到目前为止,计划生育二胎新政策依然未出台,政策的落实逐步在全国开始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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