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急性阑尾炎一旦确诊,无论妊娠期限和病情程度如何,均应立即进行治疗,虽然早期手术亦有发生流产的危险,但若延误治疗,发炎的阑尾会很快发生穿孔、坏死,从而酿成很多严重的并发症,威胁母子生命安全。
1、妊娠早期合并急性阑尾炎。不论其临床表现轻重,均应手术治疗。此时对子宫干扰不大,不会影响孕妇继续妊娠,对胎儿也没有太大影响。若待妊娠中晚期复发时再行手术,既增加手术难度,对母子也有危险。
2、妊娠中期合并急性阑尾炎。可在医生指导下先进行药物治疗,若病情进展不能控制,应手术治疗。此时胚胎发育良好,手术对子宫干扰不大,不易流产,孕妇可继续妊娠。一般认为,妊娠4—6个月是手术切除阑尾较佳时机。
3、妊娠晚期合并急性阑尾炎。应手术治疗,即使因手术刺激引起早产,绝大多数婴儿也能存活,手术对孕妇影响亦不大。但若延误治疗,导致炎症扩散,那对孕妇和胎儿的影响是很大的,有引发胎儿流产、死胎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