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肺结核的影响

怀孕期间妊娠合并肺结核是很常见的,专家表示如果是非活动性肺结核,或结核病变范围不大,则病情对孕妇身体和胎儿发育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但若孕妇患的是活动性肺结核,病变范围较大,有发烧、食欲减退、乏力、咳嗽咯痰等症状的时候,孕妇就可能会因为严重缺氧,导致胎儿流产、早产

另外,伴有心肺功能不全的妊娠合并肺结核孕妇,胎儿可能会因缺氧、营养不良致胎儿宫内生长迟缓或死胎。严重的妊娠合并肺结核患者,结核杆菌可通过血液播散,结核菌会通过胎盘进入胎体,引起先天性肺结核。但是一般情况下,肺结核患者产后如能与新生儿严格隔离,宝宝感染肺结核的可能性是不大的。

2024-12-10 1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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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并肺结核

妊娠合并肺结核是什么 妊娠合并肺结核是由结核分枝杆菌在肺部引起的急.慢性感染病,主要通过呼吸道传染,时常侵害生育年龄女性.妊娠合并肺结核分为非活动性肺结核和活动性结核.研究表明,非活动性肺结核对妇女妊娠经过和胎儿发育并无影响,且妊娠对肺结核的病情也无明显影响.但是,病变范围较大的活动性肺结核,如血型播散型肺结核和浸润型肺结核,易发生流产和早产,妊娠分娩会加重病情.因此一旦发现此病要及时治疗. 妊娠合并肺结核的原因 孕期引起妊娠合并肺结核的主要原因是感染结核杆菌. 怀孕期间孕妇的生理变化是很大的,

妊娠合并肺结核的注意事项

1.妊娠合并肺结核孕妇需保证摄取足够多的热量,食用高蛋白.高维生素食物,如动物肉类.奶.蛋.新鲜蔬菜.水果等,防止病情恶化. 2.在妊娠初期如有食欲不振.恶心呕吐等反应,要及时治疗,以免影响营养摄入. 3.适当的休息可以减少呼吸运动,有利于肺部病灶的愈合,当然,新鲜空气和充足的阳光也是不可少的. 4.孕妇要尽量避免放射线检查. 5.怀孕期间一般不考虑手术治疗肺结核,若必须手术,应选在怀孕前半期. 6.患有结核病的孕妇应尽量避免过多消耗体力,以防止病情加重.

妊娠合并肺结核的症状

在妊娠期,遇有低热.盗汗.咳嗽.乏力.消瘦.咯血等临床表现时,孕妇应想到患肺结核的可能. 妊娠合并肺结核分为活动性肺结核和非活动性肺结核. 1.非活动性肺结核对妊娠不会有太大的影响,因此无特别的症状存在. 2.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对孕妇和胎儿是有影响的,因此发现有以下症状时必须及时治疗. ①全身无力,疲倦,发懒,不愿活动. ②手足发热,不思饮食,白天有低烧,下午面颊潮红,夜间有盗汗. ③发烧,体力下降,双肩酸痛. ④经常咳嗽,但痰却不多,有时痰中带有血丝. ⑤大量咯血,胸背疼痛. ⑥高热.

妊娠合并肺结核的原因

孕期引起妊娠合并肺结核的主要原因是感染结核杆菌. 怀孕期间孕妇的生理变化是很大的,如果没有自我保护好,很容易造成体内内分泌及代谢功能紊乱,机体免疫力降低,从而易引起结核杆菌通过呼吸道感染.播散. 其次,孕妇妊娠期代谢率.体能消耗.血液中胆固醇增高等因素,都增加了孕妇肺的负担,若没有很好的调节,都是有利于结核菌在肺内生长繁殖的. 最后,孕妇妊娠对肺结核无明显影响.但如果已经确定是病灶广泛.病情严重.全身情况差的肺结核患者,妊娠和分娩都可使病情恶化,产生不良后果.

妊娠合并肺结核是什么

妊娠合并肺结核是由结核分枝杆菌在肺部引起的急.慢性感染病,主要通过呼吸道传染,时常侵害生育年龄女性.妊娠合并肺结核分为非活动性肺结核和活动性结核.研究表明,非活动性肺结核对妇女妊娠经过和胎儿发育并无影响,且妊娠对肺结核的病情也无明显影响.但是,病变范围较大的活动性肺结核,如血型播散型肺结核和浸润型肺结核,易发生流产和早产,妊娠分娩会加重病情.因此一旦发现此病要及时治疗.

妊娠合并肺结核的预防

1.妊娠合并肺结核要加强卫生宣教,做好卡介苗的接种工作.在肺结核活动期应避免妊娠;若已妊娠,应在妊娠8周内行人工流产,1-2年后再考虑妊娠.既往有肺结核史,或与结核患者有密切接触史,均应在妊娠前行胸部X线检查,以便早期发现及处理. 2.加强产前检查.增加产前检查次数,以便在治疗期间及时了解病情变化和及时发现妊娠期并发症.

妊娠合并肺结核怎么办

1.如果孕妇患妊娠合并肺结核的话,一定要注意做好产前的保健.播散性或纤维空洞型肺结核未经治疗者,应在孕6-8周内行人工流产术,经治疗病情稳定后再妊娠. 2.在用药方面,孕期妊娠合并肺结核患者应尽早联合用药,在医生指导下选用异烟肼.利福平较为安全的药物,若病情基本控制后,应该再继续用药1-1.5年.如果是伴有高热.毒性症状明显的患者,可先输液观察,等到病情好转后,再选用联合抗结核药物治疗. 3.妊娠合并肺结核除了药物治疗外,产科处理也很重要.孕期处理,抗结核治疗和孕期保健同时进行.分娩期的处理,注

妊娠合并心脏病的影响

妊娠合并心脏病对孕妇的危害 妊娠期.分娩期及产褥期均可能使患有心脏病的女性心脏负担加重从而诱发心力衰竭,从而造成孕产妇死亡. 妊娠合并心脏病对胎儿的危害 妊娠合并心脏病对胎儿的影响,与病情严重程度及心脏功能等有关. 1.病情较轻.代偿机能良好的准妈妈,胎儿相对安全,剖宫产机会多. 2.妊娠后心脏功能恶化者,流产.早产.死胎.胎儿生长受限.胎儿窘迫及新生儿窒息的发生率明显增高.围产儿的死亡率是正常妊娠的2-3倍. 3.药物影响:某些治疗心脏病的药物对胎儿也存在潜在的毒性反应,如地高辛可自由通过胎盘

妊娠合并慢性肾炎的影响

1.患有慢性肾炎的女性怀孕后会使肾脏功能受到影响,甚至导致肾功能恶化.这主要是因为怀孕后肾脏血流量.滤过率增加,加重了肾脏的工作负担.而且怀孕后,孕妇和胎儿的代谢产物排泄增加,血液处于高凝状态,在血液高凝状态下,机体易发生纤维蛋白沉积.由于上述生理变化,肾脏负荷加重. 2.怀孕期间的某些并发症如高血压等也会加重肾脏病变.如果孕前已有慢性肾炎者,随着妊娠的进展,肾功能可恶化而致肾功能衰竭的机率增加.因此,妊娠对慢性肾炎不利. 3.部分孕妇在患有妊娠合并慢性肾炎时,会伴有血压增高,这会影响子宫血管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