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证是针对一些只生一个宝宝的家庭来说的光荣证件,办理独生子女证后都会有相应的待遇可以享受。有很多家庭都选择只生一个宝宝,但是他们并不知道该怎么办理该证件。独生子女证去哪里办呢?
独生子女证去哪里办
一、独生子女证在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理
二、申领程序:
1、夫妻双方写申请书,
2、夫妻双方户口复印件一份(需要用A4纸进行复印),
3、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需要用A4纸复印),
4、夫妻双方结婚证复印件(需要用A4纸复印),
5、孩子的户口复印件(需要用A4纸复印),
6、双方所在单位开具证明(证明需写明夫妻结婚时间,孩子出生时间,为计划内生育情况属实特此证明等字样),
7、到社区填写独生子女申请登记表。 首先报好孩子出生户口,符合领证条件者,填写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表,一式两份,分别 由双方所在单位签名并盖公章。
三、办理时需要携带出生证明,准生证,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父母及小孩合影,具体可咨询当地计生部门。
独生子女证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不可以领证的情况:
1、照顾生育第二个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双方在国外期间的;
3、未婚生育后不再结婚的;
4、单身(包括离婚者)收养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过两个孩子,离婚时各抚养一个,又与初婚或从未生育过孩子的一方结婚,现家庭只有一个孩子的(〈细则〉施行前【1990年10月11日】已经领证的,可换证并继续享受)。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