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文学的作用是指它的社会作用,也称“儿童文学的社会功能”。它是依靠儿童对作品的阅读、欣赏、接受,在心理上得到愉悦的满足,精神上受到美的熏陶,对其思想感情和精神面貌产生积极的影响,从而转化为物质力量的一种作用。通常也称为儿童文学的审美教育作用。它可以归结为:认识作用、教育作用、美感作用、娱乐作用。
一、儿童文学的认识作用
儿童文学的认识作用是指具有较高思想性和艺术性的儿童文学作品在帮助儿童认识社会、认识历史、丰富生活经验、增长知识、启迪心智时所发挥的作用。比如,儿童通过阅读都德的小说《最后一课》,就可以了解普法战争时期法国被迫割让亚尔萨斯和洛林两省而丧权辱国的历史;通过阅读比安基的科学童话《尾巴》,就会获得关于动物尾巴功能的知识等等。由此可见,儿童文学的认识作用是多方面的。孔子曾说,“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也可以“多识于鸟虫草木之名”((论语?阳货篇》)。儿童文学也是如此。
但儿童文学的认识作用必须以作家反映生活的真实性为前提,以作品中艺术形象的生动性为条件。因为儿童文学形象本身既保存了生活本身的生动性、丰富性的特点,又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生活的某些本质,并顺应儿童的心理需要。像《卖火柴的小女孩》揭露的是19世纪中叶丹麦社会贫富悬殊的黑暗现实,但作品中是以一个可怜的小女孩四次美丽的幻想和悲惨生活、悲剧命运的强烈对比来反映的,易于儿童读者接受。因此,对于儿童来讲,儿童文学的认识价值是独到的,不仅会使儿童拓展认识领域、提高认识能力,还能给他们留下生动而难忘的记忆。
二、儿童文学的教育作用
儿童文学的教育作用在于帮助儿童健康成长,使儿童在阅读、欣赏儿童文学作品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受到思想、品德方面的启发和教育,以及情感、情操、精神境界等方面的感染和影响。
儿童文学的教育作用是以认识作用为基础的。当读者从儿童文学作品中获得某种认识之后,必然在一定程度上引起情感、情绪的变化,即由认识而动情,再由动情而移性,在不知不觉中,性格情操得到陶冶,思想感情得到净化,道德行为得到规范。因为,儿童文学作家在反映社会生活的时候,绝不是纯客观的反映,他所创造的艺术形象,必然包含着他对生活的评价、对真理的追求,包含着他的爱和憎。作家不仅为儿童描绘一幅幅真实的生活画面,而且让儿童懂得纷繁复杂的生活中真善美与假恶丑的区别。
儿童文学教育作用的大小,取决于作品中思想性与艺术性相统一的程度,它寄寓于美感作用之中,并通过美感作用来实现。只有这样,儿童文学才能有力地促进儿童快速健康地成长。
三、儿童文学的美感作用
亦称“审美作用”或“审美享受”。儿童文学和成人文学一样,既是生活的真实反映,也是生活的审美反映。它集中表现了生活美、自然美,并创造了艺术美。优秀的儿童文学作品总是以其丰富的美感使儿童产生感情上的激动,获得精神上的愉悦和满足,同时也以此陶冶他们的思想情操,培养他们欣赏美、创造美的能力。
四、儿童文学的娱乐作用
儿童文学的娱乐作用,是指通过具体的儿童文学作品让儿童得到愉悦和消遣,以及通过娱乐包藏较深的思想认识和道德教育的内容,寓教于乐。
儿童文学的娱乐作用是和认识作用、教育作用、美感作用有机结合并统一于作品之中的,并非独立存在。例如,世界儿童文学中娱乐主义的鼻祖卡罗尔(英国)的童话名著《艾丽丝漫游奇境记》,隐藏在表面的荒诞不经的滑稽热闹下面的是对英国维多利亚时代广泛的社会透视。又如当代世界娱乐主义童话大师瑞典的阿?林格伦的童话与小说,人们从中既可以看到作品中所描绘出的儿童的种种淘气行径与恶作剧的游戏活动,同时也可以看到作品中所表述出的作家对儿童人格的某种深刻独到的理解和对旧的教育观念的不满等等,而且林格伦这些作品的内涵及其深远的社会意义也决非“娱乐”便可以全部囊括的了。由此可见,儿童文学的娱乐作用绝非逗乐凑趣,而是作家所开掘的内涵丰富的儿童生活的情趣和意蕴的物化形式,是作家通过艺术创造给儿童以欢乐,并使他们在欢乐中感悟人生的一种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