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纠正休克:建立静脉通道,迅速补充血容量,改善血液循环。根据血红蛋白的多少,输注血红细胞、血浆、血小板、冷沉淀等,最好输新鲜血,既可补充血容量又能补充凝血因子,应使血细胞比容提高到0.30以上,尿量>30ml/h。
2、及时终止妊娠:胎儿娩出前胎盘剥离有可能继续加重,一旦确诊Ⅱ、Ⅲ度胎盘早剥,应及时终止妊娠。根据孕妇病情轻重、胎儿宫内状况、产程进展、胎产式等,决定终止妊娠的方式。
(1)阴道分娩:Ⅰ度患者,一般情况良好,病情较轻,以外出血为主,宫口已扩张,估计短时间内可结束分娩,应经阴道分娩。人工破膜使羊水缓慢流出,缩小子宫容积,腹部包裹腹带压迫胎盘使其不再继续剥离,必要时滴注缩宫素缩短第二产程。产程中应密切观察心率、血压、宫底高度、阴道流血量以及胎儿宫内状况,发现异常征象,应行剖宫产。
(2)剖宫产:适用于:①Ⅱ度胎盘早剥,产妇病情恶化,胎儿已死,不能立即分娩者;②Ⅰ度胎盘早剥,出现胎儿窘迫征象者;③Ⅲ度胎盘早剥,产妇病情恶化,胎儿已死,不能立即分娩者;④破膜后产程无进展者。剖宫产取出胎儿与胎盘后,立即注射宫缩剂,并按摩子宫促进子宫收缩。发现有子宫胎盘卒中时,在按摩子宫的同时,可以用热盐水纱垫湿热敷子宫,多数子宫收缩转佳。若发生难以控制的大量出血,应快速输入新鲜血、凝血因子,并行子宫切除术。
3、并发症处理
(1)产后出血:胎儿娩出后立即给予子宫收缩药物,如缩宫素、前列腺素制剂等;胎儿娩出后人工剥离胎盘,持续子宫按摩等。若仍有不能控制的子宫出血,或血不凝、凝血块较软,应按凝血功能障碍处理。
(2)凝血功能障碍:迅速终止妊娠,阻断促凝物质继续进入母血循环,纠正凝血机制障碍:①补充血容量和凝血因子;②应用肝素;③抗纤溶治疗。
(3)肾衰竭:若患者尿量<30ml/h,提示血容量不足,应及时补充血容量;若血容量已补足而尿量<17ml/h,可给予呋塞米20~40mg静脉推注,必要时可重复用药。若短期内尿量不增且血清尿素氮、肌酐、血钾进行性升高,并且二氧化碳结合力下降,提示肾衰竭。出现尿毒症时,应及时行血液透析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