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怀孕的准妈妈都知道,在孕期期间为了保证宝宝的良好发育,是需要补充DHA的,DHA除了可以使得宝宝健康发育,它还有另外一个功能,不知道广大女性朋友是否了解。那就是产后抑郁不仅会严重威胁产妇的身体健康,而且会影响宝宝的发育,导致婴儿发生情感障碍、行为异常。足量DHA可减少产后抑郁症的发生。那么孕妇几个月补充DHA?
孕妇几个月补充DHA
①油类DHA制品
孕中晚期(孕20周后)——胎儿出生后6个月内
一般来说,鱼油类DHA制品在孕中晚期(孕20周后)至胎儿出生后6个月内服用效果最佳。因为在这个阶段是胎儿大脑中枢的神经元分裂和成熟最快的时期,也是对DHA需要量最大的时期。尤其胎儿满5个月胎龄后,由于胎教内容的施加,人为地增加了对胎儿的听觉、视觉、触觉三种感觉神经通路的刺激,会引起胎儿大脑皮层上相关的感觉中枢区域里的神经元(锥体细胞)增长更多的树突或树突棘。这就需要由母体供给胎儿更多的DHA,以便满足因胎儿大脑和视网膜上的神经元的发育,对自身细胞膜上的膜磷脂构成所极需增加DHA的要求。为了让宝宝打下良好的视力基础,因此建议孕妇从妊娠4个月起适当补充DHA。在孩子出生后,目前母亲可继续服用DHA,通过乳汁喂给胎儿
②a-亚麻酸营养品
孕晚期(孕28周后)至胎儿出生后6个月内
a-亚麻酸营养品的最好补充时间在孕晚期(孕28周后)至胎儿出生后6个月内,因为孕产妇在这个阶段,可利用母血中的a-亚麻酸合成DHA,然后通过血液或乳汁输送给胎儿。当孩子超过6个月后,可将油挤入配方奶中摇匀,直接喂给婴儿。如果胎儿没有在足月妊娠后出生,而是提早出生,则就没有足够的时间在母体内靠上述的方式生成足够的DHA。关于给早产儿补充DHA的专家建议,明确建议,为保护早产儿视力的正常发育,从出生开始,就应立即给早产儿按每公斤体重每天补充40毫克DHA。
DHA的分类
一、鱼油产品均含有 DHA 和 EPA (二十碳五烯酸)。EPA是DHA的前体,它在人的肝脏中很快就绝大部分地转变成DHA,仅有少量部分转变成前列环素,这种物质可以预防妊高征。但是如果给孕产妇服用的DHA制品中EPA含量过高也不合适,那可能会使宝宝的体重偏低。因此,世界卫生组织提出原则,凡是给孕产妇和婴幼儿补充的DHA制品,DHA和EPA的比例最好是4:1或者更多。
二、选择瓶贴上写有“DHA乙酯”字样的产品。因为这样的DHA是用分子蒸馏设备采用先进的分子蒸馏方法提取的,它可以使原来鱼油中的汞、砷、铅等重金属都沉淀在废弃液中被丢掉,使产品的杂质、重金属含量更少甚至没有。最好不要选择那些所谓的纯天然鱼油制品。因为那样的制品虽然价格便宜,但是杂质较多而DHA含量却较低,同时EPA含量又多是偏高的。因此,并不是什么都是纯天然的好,还要看什么产品以及使用对象,孕产妇本身属于特殊人群,所以在选择保健品或者营养品的时候更应该格外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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